为保证重庆金佛山喀斯特生态系统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以下简称“金佛山站”)样品分析测试数据的准确性与可溯源性、重要样品的规范保存、以及废弃样品的及时清理,便于入库样品的抽查和监管,特制订本管理规范,具体内容如下:
一、金佛山站设置科研样品管理人与联网监测样品管理人,科研样品管理人负责所有入库长、短期保存的科研样品的协调管理,联网监测样品管理人负责金佛山站联网监测的各类样品的长期保存管理,金佛山站各课题组样品责任人及样品使用人应当协助科研样品管理人对样品实施规范保存。
二、任何科研样品采集人如需要在站内晾制样品,应提前至少一周向科研样品管理人提出申请,以便统一安排分配晾样场地。
三、科研样品的存放需向科研样品管理人提出申请,并进行样品的入库登记,存放时间小于10年的样品入库填报提供附表一:《金佛山站短期样品入库登记表》,存放时间大于10年的样品入库填报提供附表二:《金佛山站长期保存样品入库登记表》。
四、各个课题组实验协管员(或协管学生代表)应当负责本课题组样品制备的质控管理,保障样品制备的规范性操作,同时对入库保存样品的包装应符合存放要求,以免对其他样品产生二次污染。
五、科研样品管理人与联网监测样品管理人定期对所有入库存放样品进行核查。长期保存的样品一年抽检一次,短期存放的样品半年抽检一次;样品所有人应配合样品管理人对入库保存的样品进行核查,填报确认附表三:《金佛山站入库样品抽检表》;对于未能完成定期抽检程序的入库保存样品,将作为下一个样品抽检期的报废样品处理。
六、入库保存样品超过或即将超过登记保存期时,样品管理人应及时通知样品所有人,在征求其意见后确定样品的续存、清退或直接报废。对于续存的样品需要更改样品入库登记表的相关信息;对于清退与报废的样品,则需要填报附表四:《金佛山站样品清库确认表》。
本办法实施细则由金佛山站负责解释,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金佛山站科研样品管理人: 钱 凤13650577955
金佛山站联网监测样品管理人:孔德兵17702388643
重庆金佛山喀斯特生态系统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
2021年12月1日
附表一:金佛山站短期样品入库登记表
附表一:金佛山站短期样品入库登记表.xlsx
附表二:金佛山站长期保存样品入库登记表
附表二:金佛山站长期保存样品入库登记表.xlsx
附表三:金佛山站入库样品抽检表
附表三:金佛山站入库样品抽检表.xlsx
附表四:金佛山站样品清库确认表
附表四:金佛山站样品清库确认表.xlsx